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切实有效解决恩施高新区“1+8”园区企业物流运输成本高、时效差、货损率高等问题,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落实州委、州*府的工作安排,恩施高新区牵头组织开通“1+8”园区企业物流专线,恩施高新区出台了专线物流管理办法。
第一条服务对象
恩施高新区“1+8”园区(经开区、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及州内产业化龙头企业。
第二条协调机制
一是搭建工作平台。成立“1+8”园区物流专线运输工作领导小组,由恩施高新区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他园区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园区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恩施高新区科创经发局履行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各园区企业与物流企业,处理物流运输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二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由恩施高新区采购的物流专线运输企业与各园区及企业共同搭建物流信息共享平台,物流企业安排专人实时征集企业物流需求信息,发布专线运输车辆调度、人员安排、运输状态、货物送达、运输安全等信息。
第三条开设专线
恩施高新区采购物流专线运输企业,负责开设以上海、江苏、浙江等为主的华东物流专线,以广东、深圳等为主的华南物流专线,每周定期开通两趟往返专线车,并根据企业物流需求适当增开车次。其他物流专线待需求增多时增开。
第四条优质服务
一是提高时效。由物流企业点对点直达运输,中途不得转运或搭载其他货物,原则上1天送达,最迟不得超过2天。
二是降低成本。由物流运输领导小组调研市场物流运输价格后,协调园区企业与物流公司统一制订恩施高新区“1+8园区物流专线收费标准,总体低于恩施州现行市场物流运输成本。
三是确保安全。货物在收发货和运输过程中实行实时监控,由物流企业在信息共享平台上实时更新货物状态、地点,确保货物不丢失、不损坏,如有丢失、损坏情况,由物流公司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四是加强园区物流网点建设。在恩施高新区“1+8”园区及物流专线目的地设网点,负责提取、送达货物,实行点对点上门收货、送货上门。
第五条物流补贴
恩施高新区“1+8”园区对采购的物流运输企业予以补贴,其中恩施高新区每年对每条专线补贴30万元,县市园区对专线物流运输企业营运据实予以成本差额补贴。
第六条公开采购
由恩施高新区按程序公开采购一家信誉好、实力强、信息化水平高、服务优质的物流运输企业,负责物流专线运输及搭建物流信息共享平台。
第七条以上*策如与国家、省、州相关*策抵触,或因国家、省、州相关*策调整,按国家和上级文件执行;如与国家、省、州其他*策条款支持内容重复,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第八条本办法自采购之日起试行一年,期间由物流专线运输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园区企业需求情况实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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