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已经打响,广东的李小姐却说,自己被一台电视机搞得焦头烂额了。李小姐告诉记者,去年“双11”,她在网购平台上买了台电视,因为不急着用,所以他们也没在意,最近李小姐想起电视还没送到,于是联系客服。客服却表示,她买的电视早已经被签收了。
李小姐说,事后她查看物流信息发现,她先生在留电话时填错了电话号码。于是,快递公司联系了这个错误号码的主人。弄清楚事情真相后,李女士联系上了这位手机号的主人。对方表示,此前快递员莫名其妙送电视上门,他表示自己没买过电视,但是送货员依然多次送货上门,无奈之下,他以李小姐爱人的名字签收了,电视也被他送给了朋友。虽然现在电视已经从他朋友那里被要回,但是他和李女士就电视要不要折旧赔偿的问题,产生了分歧。
律师说法:
李小姐能不能要回电视?——可以要回。
1、误收快递,属于不当得利。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应当将所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所以李小姐可以要回电视;
2、如果李小姐多次讨要,而误收快递的人拒不归还,且快递价值达到元以上的,则可能构成侵占罪,可能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误收快递及时归还,什么问题都不会有,如果非法占有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误收“电视”的人,要不要承担电视机的“折旧费”?如果误收“电视”的人丢弃电视的话,要不要赔偿?
误收别人的快递,当发现不是自家的快递时,应该及时将快递归还或者交给小区的物业,而不能直接占有使用,更不能不负责任地丢弃。
李小姐丢失的物品有确定的市场价值,但是电视的“折旧费”很难确定,所以李小姐很难对该部分费用进行索赔。但如果误收的快递被占用的损失能明确界定的话,是可以对该部分主张赔偿的。当然本案中,李小姐本人也有过错,其自身填错号码以及未能在送错快递后及时主张权益,也应对承担部分责任。
快递公司要不要承担什么责任?——需要承担
需要承担,《快递暂行条例》第25条规定,快递公司应该按照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因此,如果快递员单凭一个电话号码而将快递送到错误的地址并造成损失的,李小姐有权向快递公司索赔。
赔偿金额的多少主要是依据保价金额的多少来核准的。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至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对于“资费的三倍”在实务中有争议,我们认为该条不应适用快递行业。原因是很多情况下,该赔偿标准远低于实际损失,在快递企业如果因快递公司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有关规定义务的,不能援用相应的限制赔偿责任。
本案中就是如此,快递员仅凭一个电话号码就将快递送到错误的地址,且在对方再三说明送错的情况下还坚持投递,属于严重的过错,不能援用“资费的三倍”的条款限制。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江苏路漫律师事务所戎晓霞律师
来源:都市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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