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A签证RFE新模板利弊分析
1月21日,美国移民局公布了EB-1A特殊技能人才RFE通知的新模板。 与旧模板相比,新模板有许多优点。在过去,一些RFE表达得不清楚,前后不一致,缺乏关于申请人案件的细节描述。现在,新模板使RFE更为规范和标准化。此外,这种新模板建议申请人用具体证据来证明案件的要点,对申请人更有帮助。以前的RFE模板比较含糊,律师和客户只能靠猜测判断移民局到底需要什么具体证据。最后,新模板的好处还在于,它可以指导移民局审案官员有针对性地评估送来的证据,并解释为什么这个证据不足或不能被接受。 因此,整体而言,这些变化对申请人有利的一面是,美国移民局将采用一个标准化的流程,有针对性地指出申请证据的问题,并建议所需的新证据。 这一新RFE模板的主要缺点之一是它直接采用了2010年8月18日移民局发布的备忘录,将EB-1A评估过程分为两部分:1、 评估申请者是否符合移民申请类别的标准底线。2、决定申请者的证据是否证明申请者达到移民类别所要求的高水平专业资格。根据该备忘录,即使移民官发现某申请至少有3个条件满足EB-1A的基本要求,即满足第一部分的要求,但仍可以在第二部分审核程序中,评估全部证据来拒绝该申请或者发送RFE通知。(摘自:美国《侨报》;文/张哲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