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的有效治疗方法视点观察 “限塑令”执行:两幅不同“风景”的背后_食品包装_产业经济
家住北京奥运场馆附近的徐大妈,按照每天的习惯,到小区一家个体蔬菜小店买菜。西红柿、菜花、油麦菜,外加满满一袋白薯。卖菜的还奉送一个没任何字样的大塑料袋。付过钱,大妈并未把菜拎走,而是把它们先存放在蔬菜店里,去了小区另一面的超市。不一会儿,徐大妈手捧3袋牛奶回到菜店。
“超市很苛刻,塑料袋绝对收钱。我只买几袋奶,拿回来放在这些买菜的袋里就行了。”大妈把牛奶放进蔬菜袋里,搓着冻得有些发僵的手说。
大妈对眼前这个脸色红润的卖菜女在塑料袋问题上的“大方”很满意。“她们卖菜的就是刚限制时稍微控制了一下,现在和以前一样送塑料袋了。你看,怕白薯太重了,塑料袋薄,又给我套了一层。这要花钱买,一年下来也不少呢!”出了菜店,大妈还笑呵呵地说。
“限塑令”已颁布一年,近日社会各方再次对其执行效果予以关注。著名环保专家董金狮昨天对表示,“限塑令”执行效果喜忧参半。下一步,与其习惯性地、不假思索地一味呼喊和等待加大执法力度,不如根据出现的实际问题调整应对措施。他强调,从农贸市场看,市场开办部门应成为“限塑令”第一责任人。工商部门的执法,应拿此“责任人”“是问”。
“劣币”驱逐“良币”出尴尬
徐大妈每天光顾的虽然是小超市和小菜店,但这两类不同经营场所对“限塑令”的不同反应所形成的两道异样“风景”,恰恰从一个侧面印证了目前“限塑令”执行情况的喜与忧。
在董金狮看来,“限塑令”带来的“喜”有两点:一是它对人们观念、消费习惯的影响。“有人可能从此一辈子都会少用或不用塑料袋了”(当然像徐大妈这样,对免费塑料袋“不用白不用”、“用用也无妨”者还大有人在);二是商场、超市的塑料购物袋用量确实减少了。让董金狮忧虑的是:“超市以外的农贸、批发市场等没有达到效果。而且反弹得很快,市场上收费的购物袋越来越少。”
令人深思的是,透过超市塑料购物袋用量减少这一公认的可喜成果,还可看到另一隐忧。那就是由于超薄、劣质塑料袋生产、使用环节执法的不尽如人意,“限塑令”从某种意义上说,应了那句俗语———治了“君子”,没治“小人”。
塑料购物袋原本在超市的使用量只约占总用量的四分之一,“限塑令”后,超市严格执行有偿使用,这个比例又相应变化,超市用量所占比例更少。而其以外的农贸批发市场、路边小贩等对塑料袋使用情况却无太大改观(这些塑料袋大多出自无证生产企业的不合格产品),“这样一来受损害的是正规企业。正规企业产品进超市还能赚一点钱。农贸市场它也进不去。”董金狮说。
用量减少、超市压价等,使普通的、质量合格的塑料购物袋竞争更加激烈。一些大企业或与食品企业直接挂钩生产,或干脆因赚不着钱被迫转产。但另一方面,一些小企业小作坊无证生产超薄、劣质塑料袋的现象却有回潮之势。两相对照,在塑料购物袋总体使用和生产上,便显露出“劣币”驱逐“良币”之势。
了解到,目前的“限塑令”是对消费者收费。实际上一直有专家认为应该对生产企业收税。但有人担心,基于目前情况,收税就会真正把正规企业搞垮,而非法企业则会越干越好。这一矛盾和悖论,也是中国某些产业的独特“蹩脚”之处。
执法面临多重困局
在“限塑令”执行之初,徐大妈喜欢的卖菜女也颇紧张了几天。“那时真有来查的,抓着了就罚。现在不来了。一阵风!”卖菜女边说边咯咯笑。她觉得这很自然:“罚不过来。市场上那么多摆摊的,工商所哪有那么多人?”
有评论家指出,“令”行之初,监管部门还到市场上看看,媒体还报报,但“热闹”一阵完事儿了。执法部门除了在北京岳各庄等个别地方开过罚单,迄今为止全国其他地方很少有罚单开出。虽然有法可依,但执法没有跟上,没有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再看生产源头监管。人们总是问,为何不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事实上,生产领域的执法同样如临“汪洋大海”,执法部门往往找不到对象,想执法心有余而力不足。据业内人士介绍,中国的塑料袋生产厂有五六万家,大部分都没有营业执照。以河北某县为例,全县有七八千家生产塑料袋的企业、作坊。农民自己在家里就可以弄一个吹膜机去吹,白天干农活,晚上回家吹,有定单就做,没定单就干农活,可谓“亦工亦农两不误”。
“执法部门很少了解这些,他们基本只知道那些已备案的企业。这些企业有条形码,都是大企业。但他们也往往是受害者,一查就查他们。因为他们在明处,在暗处的查不着。”一位知情者如是说。
“对那些无证小企业,都知道该关闭。但真正能关谁?对于他们,几万块钱就是命根子,谁都不想死。再者,只要能干,和当地的关系也都混得差不多了,即使风声紧时被关了,往往也是风头过后再接着干。”一位多次参与一线执法的人士说。
但有识之士同时还看到更后面一层:如果执法部门和市场开办部门是“哥俩好”,靠人情执法,或在各种“花色”的“地方保护伞”下执法,造成违法者不怕执法者,甚至执法者保护违法者的现象,还何谈执法?换句话说,“谁来监督执法者?”
市场开办方应负首责
面对超市与农贸批发市场等的不同“风景”,“限塑令”似有“进亦忧、退亦忧”之尴尬。
最近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配合有关媒体在北京调查十个农贸市场,结果八成都有问题。据介绍,目前农贸批发市场有关塑料袋问题主要有三:一是在大量免费提供国家明令禁止的超薄、无任何标识的塑料袋;二是免费提供合格的塑料袋;三是市场指定的塑料袋也不合格。调查还发现,有些农贸批发市场指定一些厂家生产塑料袋,便宜进来高价卖给市场中的经营者。市场管理者之位,成了赚钱之工具。塑料袋质量难保,也背离了“限塑令”*策的初衷。
董金狮认为,下一步,有两点要改变:一是让市场开办者真正成为“限塑令”第一责任人。“出了事找市场开办者,他是法定代表人。就像学生在学校出了事要找老师,老师是第一责任人。”二是工商部门该罚就要罚。
在董金狮看来,在农贸批发市场,工商执法应该针对市场开办者而非像现在这样对个体摊贩。因为市场开办部门跟超市一样,超市如果不对质量把关,消费者在使用环节肯定管不住。工商部门应要求各个市场跟它签订承诺书。市场开办者要有质量控制机制,必须指定塑料袋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塑料袋要进入市场,市场要考核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有专人负责、不进不合格产品、明码标价等,如果市场违反了承诺,就要受罚。然后市场再与其每个经营者签订合同。按照规定进行监督,企业、经营者出了问题,可据实际情况分别施以警告、*牌停业15天、没收押金、通过工商所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如此循序渐进的市场管理办法,或许能够管住。”
了解到,上述管理办法,目前在北京东郊市场已取得一些经验。下一步准备在北京石景山全区推广。
生产使用“双控制”为好
废塑料袋只是人们俗称“白色污染”的众多塑料废弃物之一。近年全国各地下了很多文“禁白”,但最后往往都是“白禁”。舆论认为,这是由于从生产、销售、使用各个环节都没有强制性措施。
从国外的情况看,解决这一问题基本有四类对策:禁用塑料袋、禁用不降解塑料袋、立法限制使用、回收利用。据知情人士介绍,“完全禁止的往往是落后国家。”
有关专家认为,解决我国塑料废弃物问题,需采取法律调控、综合治理对策,没有“一招鲜”的万能办法,必须根据*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实际问题做出具体的应对措施。以塑料袋为例,基于目前的情况有两点具体建议:
其一,应尽快建立一套既能限制塑料购物袋生产,又能控制塑料购物袋使用量的约束机制。即不仅要向使用者开征“塑料袋使用税(费)”,同时也要向生产厂家开征“塑料袋污染治理税(费)”,从而缓解一味由*府和社会承担的污染治理费重负。
其二,限制塑料袋的使用范围,制订严格的质量标准,规范生产厂家和使用者的行为,遏制滥产滥用和乱扔乱堆现象的发生。严厉打击制售劣质塑料袋的地下黑工厂黑市场,不合格的塑料袋严禁进入市场。同时,提倡“绿色消费”,提倡“少用一点,回收一点,降解一点,替代一点”的消费方式,使消费者养成少用或重复使用购物袋的良好习惯。
“限塑令”只是为解决塑料废弃物问题采取的措施之一。其执行不仅需要各相关方、各环节的良好配合,更离不开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因为说到底,消费者是“限塑”主角。
“限塑令”颁布一周年民间调查显示
六成消费者愿接受“违法”馈赠
法制 韩乐悟
借“限塑令”颁布一周年之机,近日一个“民间限塑*策研究小组”公布了一份北京地区“限塑令”执行效果的调研报告。报告显示,相比“限塑令”生效之初,除连锁经营的超市卖场外,各类商家对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的执行度严重退减。
该小组在2008年6月底、“限塑令”实施一个月后进行的首次调研显示,各类超市对塑料袋收费的*策执行状况良好,执行率达95.7%。汇集各种品牌店的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和各类小商铺的情况则不很乐观。其中商场完全执行*策的比率为零,或多或少都存在问题;集贸市场完全执行的比率仅为38%;各类小商铺中,执行*策的占54%。
时隔几个月后,2008年8月至11月该小组进行的第二次调研结果显示,从商家方面来看,超市的执行情况比较好,管理也越来越系统,执行率达到94%,保持了“限塑令”施行以来的效力;农贸市场、小商铺执行情况较差,不执行比率分别达71%和65%。调查发现,除有条件将塑料袋作为商品销售的场所可严格执行“限塑令”外,其他可由人为决定塑料袋“送”与“不送”的场所则难以控制。
从消费者方面看,“限塑令”从颁布到施行已起到一定的“减塑”作用。调查结果显示,自带重复利用的塑料袋或耐用购物袋的比例达到75.3%,而购买塑料袋的比例为18.9%。61.5%的受访者表示在“忘了自带塑料袋或耐用购物袋”时会购买塑料袋,而“每次购物时”都会购买塑料袋的比率仅为12%。
调查还发现,目前人们购买塑料袋最主要的原因并非不认同*策而是“习惯”问题。而“习惯”养成需要时间。正因如此,如果商家会免费赠送塑料袋,仍有62.13%的消费者表示会接受这种“违法”馈赠。此外,调查结果还显示女性和年长市民在自备塑料袋、避免不必要的塑料袋消费上要好于男性和年轻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