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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政策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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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策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新余新闻4月18日讯 (新余晚报 王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总体向好,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现代农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升级,日前,根据市委、市*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的意见》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关于搞活市场机制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坚持*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科学评估、平等协商;坚持程序规范、合同管理等原则。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三级平台和四级络


《方案》指出,我市将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土地流转信息化平台,做到有服务场所、有工作人员、有规章制度、有办事流程、有办公设备。市土地流转信息化平台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大楼一楼,由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县区、乡镇土地流转信息化平台原则上设在县区行*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不能设立的要选择设在临街便民区一楼醒目位置,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1名)。各级信息化平台要做好土地流转信息收集发布、对外项目推介引进、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流转合同鉴证、*策咨询、价格评估、建立流转台帐和档案、调处流转纠纷、宣传法律*策等工作。


同时,我市将构建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土地流转络,明确各级工作职责与管理权限。村级负责土地流转信息搜集、整理、上报工作,协调处理土地流转纠纷。乡镇负责土地流转登记、资格审查、合同签订、档案管理、信息发布与上报、纠纷调处等工作。县区负责土地流转*策解释、信息和数据统计上报、合同审查鉴证、流转纠纷仲裁等工作,指导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其他工作。市负责土地流转*策制定、价格评估指导、数据管理、信息发布、提供合同文本等,指导县区、乡镇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土地流转的其他工作。规模流转单宗面积50亩以下的,可在村级土地流转信息员指导下实施流转,报乡镇备案;规模流转单宗面积超过50亩的,应在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指导下实施流转并备案;规模流转单宗面积超过300亩的,应在县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指导下实施流转并备案;单宗流转面积超过1000亩的应报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审查。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保障体系,包括价格指导与评估体系、*策保障体系、法律保障体系等。


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方面,我市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措施。《方案》指出,鼓励结合优势特色产业、主导产业,成片集中流转承包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村承包土地在农户间流转,向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流转;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和工商企业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


大力倡导以股权为利益联系的土地流转,引导和推广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和农村土地信用合作,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联合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合作社将成员承包土地集中起来,进行统一流转或集中规模经营,收益按农民合作社章程进行分配,实行保底分红。


鼓励和引导农民组建农村土地流转信用合作社,农户将承包的土地存入农村土地流转信用合作社,合作社对存入的土地按质量和存入年限分年度向存入方支付利息,实行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土地承包权、合作社土地经营权 三权 分离,农村土地流转信用合作社对存入的承包地可以进行整合,发展多形式、多途径、多领域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土地增值空间。2014年上半年分宜县、渝水区要各选择1个乡镇或行*村开展土地信托或土地股份合作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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